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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保药品谈判中药物经济学测算的思考

来源:中国药物经济学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25 14:19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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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解读2 2019年的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圆满结束,国家医保局将药物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创新药物价格测算的实践中去,不仅为医保药物价格谈判的科学测算作出贡献,而且为药物经济学

解读2

2019年的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圆满结束,国家医保局将药物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创新药物价格测算的实践中去,不仅为医保药物价格谈判的科学测算作出贡献,而且为药物经济学提供了绝佳的实践平台,极大地推动了药物经济学在我国的发展。39 位参与测算的药物经济学专家深感任务艰巨和责任重大,在一个多月的工作期间,努力为每一个谈判药品测算出公平合理的价格,得到一个医、患、支付三方都接受的满意结果。

这次药品谈判有很多经验值得总结,也有很多具体方法学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研究,诸如:什么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成本效果阈值?在现有谈判药品中不同阈值的分布和比例怎样?现有的各种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药物预算影响分析、国际药品参考价格比较等的优先次序如何设定?药物预算影响分析方法在首次谈判和续约谈判中应该如何运用?如何保证通过常规渠道进入目录和通过谈判进入目录的测算标准相一致?如何将市场价格因素和药物经济学评价因素同时列为重要的参考指标?这次在丙肝直接抗病毒药物(DAAs)方面采用了竞争性谈判方式,使这类药物的价格平均下降了85%,是一次成功的尝试。这种方式适用于哪些类别的药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当今国际上62%的药品价格均已采用商业折扣的秘密协议,肿瘤药物的商业折扣甚至可以高达70%以上。因此,各国收集到的药物价格信息可能出现高估现象,如何在药品谈判中设定合理的国际参考价格也很重要。

关于未来一些高特技术的创新药物和疗法,国际上总的趋势是提高增量成本效果阈值,还有一种趋势是实行风险分担协议,将患者的治疗效果作为支付的价格标准,达到预期效果则给予支付,否则(药企)要退款。在我国目前财政体制和信息化条件下如何实行这种风险分担协议,同样值得研探究。

在现有医保药品目录下,我国不同疾病系统的药品费用预算是根据医保基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回顾性计算获得的。不少国家对罕见病的孤儿药每年有一定预算,如英国为2000 万英镑、法国为3000 万欧元、德国为5000 万欧元。今后我国医保药品报销,尤其是罕见病药品报销,如何前瞻性地制定预算标准也值得探讨。

严格测算每种药品的使用人数、适应症、高危人群、基因检测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情况等,是正确估算药物预算影响的前提。另外,判断未来3-5年的市场占有率,既要考虑药企的市场营销计划,又要考虑医保基金的约束。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均现收现支(pay-as-you-go),很难将用药后未来可能节省的医疗费用或者药品之间可能存在的替代关系在预算影响分析中体现出来。此外,还有很多谈判成功或失败的案例值得进一步分析。

总之,上面提出的一些问题仅仅是一些思考,需要不断地总结和研究。知识来自于实践,药物经济学测算用于医保药品谈判仅仅是一个开始,需要更多的药物经济学专家潜心研究,为下一轮的药品价格谈判提供更好的工具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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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药物经济学》 网址: http://www.zgywjjx.cn/qikandaodu/2021/0625/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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